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公布《郑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郑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
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采用“渗、蓄、滞、净、用、排”等措施,提高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我市将建立健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相应的监测手段,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加强专业技术培训。
将分类明确了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内容。
建筑方面,道路方面,城市水系方面都各自详细列出要求。
由此可见,郑州市从试点雨水收集建设过度到了全面大规模进行海绵城市雨水收集工程建设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