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GB/T 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规定编写。 本标准根据产品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参考有关标准而制定,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质量监督检验的依据。
本标准由郑州市郑州亚源海绵城市雨水利用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郑州市郑州亚源海绵城市雨水利用科技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刚
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2日
雨水渗透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雨水渗透渠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及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PE)材料为原料,经注塑工艺制成的雨水渗透渠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较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T 50015-2003)(2009年版)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00)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4年版)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技术措施(给水排水)》
《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3 定义和术语
渠:水道,特指人工开的河道或水沟
渗透:渗入;透过
雨水渗透渠:
为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的需要,在排水的同时具有渗透的功能,采用环保聚丙烯(PP)材料通过注塑工艺一次性成型,作为渗排水管道应用在市政管网之中的塑料成品。
4 要求
4.1 功能要求
4.1.1 能够自身进行首尾连接;能够与其他排水管道进行连接。
4.1.2 具有疏通水流的功能;具有渗透回补地下水的功能。
4.2 性能要求
4.2.1 材质:环保(PP)聚丙烯
4.2.2 颜色:黑色
4.2.3 尺寸:1100mm×800mm×500mm
4.2.4 承压:60KN/�O
4.2.5 渗透率:20%
4.2.6 耐温:-30℃—120℃
5 试验方法
5.1 功能测试
5.1.1 渗透渠自身首尾连接,渗透渠与塑料排水管道连接,检查连接的稳固性何紧密型。
5.1.2 排水通过渗透渠管道,检查渗透水量满足要求。
5.2 性能测试
实验室检测法,检查材料的外形、尺寸、渗透率和承压能力。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类别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抽样方法和数量
项目抽样以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每组批随机抽取的样品不少于六块。
6.2.2 检验项目
产品颜色、重量、完整性、承压强度、标志为每批必检项目,其它项目作不定期抽检。
6.2.3 每批产品须经工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方可出厂。
6.2.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材质、颜色、尺寸有不符合本标准时,对不合格项目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承压强度、渗透率、标志和标签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标准时,判定该次检验为不合格品。
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有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更改主要原料或配方或关键工艺;
b)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3.2 抽样方法和数量
项目抽样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2块样品。
6.3.3 检验项目
应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和标志、标签。
6.3.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承压强度、渗透率、标志和标签指标如有大于5块试样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中如有不合格的,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7.1标志
产品已有商标或生产企业简称。
7.2 包装
产品暂不设包装。如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7.3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摆放稳实。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贮存场地必须坚实平坦。不同规格、批号的产品应分别存放。堆垛高度不宜操过2m。